来蓉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一直很受关注,9月25日,天府早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政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积分达到11分,随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校;而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如要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双轨并行
可积分入学也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入学
《实施办法》对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教育均予明确。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
1、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
2、其它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延续了以前“两个一年”基本条件,入学原则为统筹安排入学。
高中阶段教育政策:
1、非成都户籍来蓉学生参加中考继续按本市现行政策实行。
2、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毕业当年当地的中招录取政策执行。
成都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基于本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刚起步实施的实际,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采取“双轨”并行的办法:既可采取积分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现行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逐步过渡到积分入学。并且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兼顾。在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为其在成都市接收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
此外,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