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保规范征收与为企业“减负”, 如何实现平衡
考虑到当前的社会经济形势,从严征收社保的同时,或许也需要相应降低费率,平衡企业的压力。
文 | 聂日明
今年两会,国家明确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提高征缴效率。由于税务部门掌握更详细、准确的职工收入数据,税务征收社保费可以大幅缩小实际的缴费基数与名义值的差距。此举引发了企业和职工的担忧,这将直接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会减少职工个人的到手收入。
社保征收的不规范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职工养老始于1990年代初,1998年国企改革时,大量的国企职工的养老关系社会化、与企业脱钩,最终于2005年定型,形成了20%+8%的统账结合制度。
放在全球视野,我们的社保名义费率都处于较高的水平,这是当时的环境决定的。原因有二,一是制度脱胎于国企的铁饭碗,水平很难降低;二是当时养老收支失衡,以国企为缴费主体的制度自然要用较高的费率去支撑养老金的支出。
事后来看,社保费率的设计应该降低费率,同时严格规范征收。但当时并没有走这条路,制度定型时的2005年,民营企业参保率与缴费水平还不高,当时的制度也不要求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缴费。从数据上看,一直到了2008年,城镇就业人员中参加职工养老的比重才超过50%,但这个比重一直在上升。
2009年,全国层面的基本养老跨省转移接续办法出台以后,各地方政府陆续强制要求本地企业为其雇用的流动人口缴纳职工养老,参加职工养老的人数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一路上升到2016年的67%,也即每三个人中,就有两个人参保。这时,职工的参保率已经不能算低了。知名社保专家郑秉文认为,余下的尚未加入的潜在群体,大多是缴费能力较大,参保意愿不强的劳动者,较难扩面,也不应该扩大到这些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