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窗口:E区自贸服务区58号窗口
二.办理时效:符合申请条件备齐资料5分钟以内可以领取住所证明。
三.经办人现场提交《企业集群注册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如下:
1.拟成立企业申请:核名通过后,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投资人)其中一人前来办理,办理人提交
(1)由全体投资人签署(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的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办理人姓名、身份证证号、办理XX公司(筹)集群地址申请事项);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现场提交《企业集群注册申请表》。
2.拟迁入企业申请:拟迁入企业委派人员办理,由经办人携带
(1)拟迁入企业介绍信或委托书,公司盖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